发布日期:2019-12-12 04:28:42
各有关单位、有关考生:
根据科技部、国资委和全国工商联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创新发展的意见》(国科发资〔2018〕19号)和《关于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国科发资〔2018〕45号)中提出“共同推动中央企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,在中央企业培育一批创新工程师、创新咨询师和创新培训师”,“通过创新方法专项,在民营企业培育一批创新工程师、创新咨询师和创新培训师”文件精神,按照(国家)创新方法研究会《创新方法认证大纲》(附件2)要求,经研究决定,对我省已通过创新工程师笔试认证考试的学员,组织参加2019年黑龙江省创新工程师创新应用能力等级认证项目答辩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面试条件
考生需通过单位集中组织推荐或个人申请两种途径,提交函审材料(附件3),电子材料发送指定邮箱,纸件材料邮寄到指定办公地址。通过审核后,集中组织面试,每天答辩25人,答辩顺序按照报名顺序进行答辩,人数超过25人后则不能参加答辩。
二、答辩注意事项
1、创新方法应用能力认证答辩为(国家)创新方法研究会在全国范围的统一安排和调配,集中远程答辩。答辩的名额有限,请大家珍惜和重视答辩机会,并认真准备答辩PPT;
2、二级创新工程师答辩时长共20分钟,其中陈述15分钟,答辩5分钟;三级创新工程师、一级创新培训师和咨询师答辩时长共30分钟,其中陈述25分钟,答辩5分钟;
3、请考生于考试前两天12:00前,将答辩PPT(文件名称:考生姓名+答辩项目名称)发送至指定邮箱;
4、请考生根据各自答辩时间提前30分钟进入会议室准备答辩,如有临时原因不能及时参加,请提前一天与工作人员进行沟通。
三、答辩及函审邮寄地址
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科技大厦6楼第一会议室620。
四、答辩时间
二级创新工程师(创新方法应用能力) 12月3日9:00-17:00
三级创新工程师(创新方法应用能力) 12月4日9:00-17:00
一级创新培训师(创新方法知识扩散能力)12月5日9:00-17:00
一级创新培训师(创新方法知识扩散能力) 12月6日9:00-17:00
一级创新咨询师(创新方法综合实施能力)12月19日9:00-17:00
一级创新咨询师(创新方法综合实施能力)12月20日9:00-17:00
五、联系方式
崔文韬 0451-51920606 13159808857
邮箱:triz53623302@163.com
黑龙江省创新方法推广应用基地
黑龙江省技术创新方法研究会
黑龙江省生产力促进中心
2019年11月25日